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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有望启动"行政权三分" 逐步撤销区级政府

深圳有望启动"行政权三分" 逐步撤销区级政府
三大类部门的“定级”则存在一定悖论。倪星解释称,“毫无疑问如果决策部门的行政级别较高,会比较有利于协调,但是这样又会增加阻力,比如执行部门的局长就会想,为什么我比决策局的局长要低半级或者**?”
 乐正透露,为了避免上次改革的历程重演,深圳本次改革很有可能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平级的模式来推进,“如果职能分工够明确,就不会存在决策指挥不动执行的问题。”马敬仁则认为,理想中决策与执行的关系应为合同关系,而非上下级关系,“每年执行局要给决策局签订行政合同,当中就规定了今年的任务,然后监察局再按照合同的完成情况来考察绩效。”
 在去年国内两会上公布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时任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曾用改革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来形容机构改革的复杂性。马敬仁也说,深圳的改革不可能一步达到外界的期望,“中央给深圳先行先试权,也正是探索一条可行的路径,而非寄希望于一蹴而就”。
 延展
改变1 逐步取消区政府

多位相关人士还对本报记者确认,在《深圳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中,明确深圳将“探索城市行政区划及管理体制上改革”,即“适当调整行政区划,推进精简行政层级改革试点,实现**政府三级管理,**现代城市管理模式”。
 现有中国城市的行政层次均为“两级政府、四级管理”,即市政府、区政府、街道办、社区,前两者为行政政府,后两级则为政府派出机构。根据规划,深圳将逐步取消区政府,将其也改为政府派出机构。
 对于撤销区级政府带来的****,本报记者所接触的人士均未正面回应。如乐正就表示,“区长们依然会工作,级别不会发生改变,只是名号可能有所不同”。马敬仁则透露,按照现有部署,深圳将采取“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作为过渡模式,即将街道办和社区合并管理。
 深圳市委书记刘玉浦曾表示,深圳将通过为期5年的改革,到2013年建立全新的公共服务型政府,这一时间表比国内目标提前7年。
 改变2 特区覆盖“关内外”
 此外,《深圳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中还提及将“深圳经济特区”覆盖整个深圳行政区划,这意味着在深圳持续20年的“一市两法”局面将会改变。
 深圳人习惯用“关内”“关外”区分是否为深圳经济特区。“关内”包括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盐田区,“关外”则包括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目前深圳市人大通过的所有涉及深圳经济特区的地方性立法均只适用于“关内”。乐正表示,这一现象虽然在现实中已经逐步被突破,但关内外的划分依然给深圳发展带来了制度性的障碍。
乐正还透露,虽然将“关外”划为特区在方案中有所涉及,“但是这个不是短期的问题,不会很快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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